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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评选表彰“具有突出贡献提案”工作方案

来源:区政协提案委发布日期:2021-06-04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区政协2021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今年将开展第二次“具有突出贡献提案”评选表彰活动。依据《政协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协提案工作的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评选表彰目的:
  通过开展“具有突出贡献提案”评选表彰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运用提案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使命感,宣传提案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促进提案工作进一步发展,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力,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评选表彰“具有突出贡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丁志明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协秘书长张启兵、区政协提案委主任刘彦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提案委,由民革海淀区工委、民盟海淀区委、民建海淀区委、民进海淀区委、农工党海淀区委、致公党海淀区委、九三学社海淀区委、台盟海淀区工委、区工商联和区侨联负责提案工作的委员代表,区政协十届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会议优秀提案获得者代表,提案委孟岗、韩立、易建强等副主任,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提案工作的同志,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的同志组成,负责推荐、评审、初步综合评定“具有突出贡献提案”的相关工作及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协提案委主任刘彦,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党慧海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协专委会工作一室副主任王垚,海淀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主任、区委督查室负责人韩晓迪,区政府办副主任王伟担任。
  三、评选表彰范围和数量:
  在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一次至五次会议征集的提案中,特别是获得优秀的提案中评选出30件“具有突出贡献提案”,同时表彰相应的承办部门。
  四、推荐条件:
  1.选题重要。提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提案推动了海淀区经济、社会、文化和民生等方面的发展,具有时代意义。
  2.成果显著。通过办理协商,提案对党政部门科学决策产生了较重要作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方面取得了较显著成效。
  3.影响力大。提案惠及面广,赢得社会各界赞誉,产生较广泛社会影响。
  五、评选表彰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初至5月底)
  1.成立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评选表彰“具有突出贡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评选表彰“具有突出贡献提案”工作方案,上报区政协党组会等会议讨论并通过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
  3.编写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一次至四次会议优秀提案目录及五次会议提案目录。
  4.收集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一次至四次会议优秀提案及办理报告和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及办理报告。
  (二)评选和社会宣传阶段(6月初至7月底)
  1.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界别、地区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各专门委员会及委员和承办部门(区委办、政府办等),在参评范围内推荐“具有突出贡献提案”,并根据推荐条件和推荐情况,初步确定40件提案进入推荐范围,请相应委办局提供提案办理效果材料,并报区政协机关党组会等会议审议。
  2.在海淀政协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立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 “具有突出贡献提案”投票专区并公布40件入围提案及办理效果材料,接收社会各界的投票评选。
  3.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对40件入围提案按照选题的重要性、成果的显著性和社会的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确定评选结果阶段(8月初至9月底)
  1.综合评定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拟定30件 “具有突出贡献提案”,报区政协党组会审议。
  2.召开区政协提案委全体会议,对拟定的30件 “具有突出贡献提案”进行审议。
  3.对拟定的30件 “具有突出贡献提案”进行公示。
  4.综合以上情况,形成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 “具有突出贡献提案”名单,通过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
  5.商议表彰事宜。
  (四)表彰和宣传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
  1.根据工作安排,拟在政协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届末总结大会上,对“具有突出贡献提案”予以表彰,同时表彰相应承办部门。
  2.在有关媒体上对受到表彰的提案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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