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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01-12

  

——2011年12月 日在海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 鲁为

  

各位代表:

  我代表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加,我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始终处于高位,个案审理难度不断提高,工作压力逐步加大,“案多人少”的矛盾一度十分突出,群众对我院审判效率、审判作风等问题存在着不满意之处。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重新审视自身发展历程,提炼海淀法院精神新内涵,提出新的工作指导思想,即以“一流的司法理念、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创新能力、一流的工作效能、一流的司法形象”为标准,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提升队伍整体水平,努力扭转工作被动局面,为核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经过近两年的创新发展,到2011年,我院收案数量开始稳中有降,未结案数量大幅减少,均衡结案指标进一步优化,各项改革举措成效显现,工作逐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紧紧围绕区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履职,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 ,我院共受理案件248 717件,审结243 248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30%和28%;法官人均年结案数达到300余件,位居全国法院系统最前列;平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为5%和1.4%,均低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依法妥善审理了一大批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加强立案和诉前化解工作,有效减少群众诉累。一是在派出法庭设立立案点,便利群众就近诉讼。自2010年5月设立立案点以来,四个立案点共立案11 381件,基本实现了“就地调、就地立、就地审、就地结”的工作目标。二是全面加强诉前化解工作。对物业、供暖等涉民生以及重大敏感类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专门聘请婚姻家庭领域专家担任诉前特邀调解员;对涉城乡一体化、北部新区建设等区域中心工作的重点案件,积极协同各方进行诉前化解,并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定期向上级机关报送情况,及时反映群众诉求。2010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诉前化解纠纷共22 161件。三是加强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制作立案“便民小条”,及时提示诉讼风险;与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合作,设立咨询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书服务。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五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9 866件,判处罪犯25 288人。一是严厉打击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涉发票、信用卡诈骗等我区多发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共2977人,占刑事判决总人数的11.8%,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五年共对382名有前科劣迹、犯罪后果严重、具有较大人身危险性的取保候审被告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有效防止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审理力度。如近两年共判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39件49人,危险驾驶罪76件76人。四是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以及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被告人的宽宥力度,共对2696名罪犯判处缓刑, 占刑事判决总人数的10.7%。五是加强对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共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501件,被害人得到赔偿款4300万余元;共为4200余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六是强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三个充分”的审理原则,对325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设立“判后救助基金”,对26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救助;连续24年回访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并与中国青少年慈善救助基金会联合向未成年犯捐赠学习用品;被共青团中央确定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

  ——妥善处理合同债权、投资经营等商事案件,维护区域良好经济秩序。五年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6 995件。一是妥善处理涉金融危机案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降低辖区内信用状况良好企业的诉讼保全成本,审理好因危机引发的案件。二是审慎审理大标的额案件。2009年,随着基层法院管辖案件标的额上限从500万元调整至5000万元,案件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明显加大。我院在妥善审理案件的同时,注重扩大个案审判效果和示范效应,引导企业通过依法、诚信经营避免商业风险,实现长远发展。三是注重对新类型问题的研究,并进行大胆实践。首次适用破产重整程序使濒于破产的仙琚医院获得再生,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的充分肯定。

  ——突出知识产权审判品牌特色,为我区知识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五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046件,同比上升3.4倍。共判决认定2451件案件民事侵权成立;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238件、判处罪犯385人。一是通过典型案件裁判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如妥善审理了神州数码商标权一案,依法认定其为驰名商标,有效保护了我区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该案被评为2009年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诉讼案例”之一;依法支持央视国际网络公司对央视春晚节目的著作权进行维权;于世界知识产权日对知名商标侵权案的公开宣判进行网络直播,为我区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二是案件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8月,我院获得最高法院授权审理部分专利民事纠纷案件,成为北京市唯一一家获批准审理该类案件的基层法院。为此,我院专门选任8名技术专家担任专利案件陪审员,确保审判质量。三是与多个部门加强合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协调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中关村软件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会同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区知识产权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举办“聚焦核心区?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

  ——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努力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关系。五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0 413件,同比上升25%。一是做好涉区域中心工作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2010年以来,我区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北部新区建设和南部地区拆迁遗留项目等重点工作。为此,我院建立立、审、执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由资深法官组成的专案组,在任务较重、情况较复杂的北坞村、中坞村、大牛坊村及唐家岭等地区开展现场调解或设立巡回法庭。两年来,全院共审结涉城乡一体化重点村案件286件,山后法庭审结涉北部新区案件2129件,化解了大量矛盾。二是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物业、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专门确定资深法官进行审理,并针对各类案件的变化情况,将部分案件在庭室间调配,保证案件审理质效。三是注重对诉讼中弱势群体的保护,努力平衡各方利益。设立农民工工资、物业纠纷立案专门窗口;针对涉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诉讼案件,启动“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形成更加和谐的行政关系。五年共审结行政案件1726件。一是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五年共判处行政相对人胜诉案件120件;协调化解案件 300件,占结案总数的17.4 %。二是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五年共判处支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1226件。三是依法推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有效提升。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五年共为各级行政机关授课60余次,听课人数达5300余人次。

  ——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方式方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五年共执结案件65 503件。2011年,我院以执行局成立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工作格局和流程,执行工作效果得到有效提升,执结率达到83.6%。一是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2009年,按照上级单位统一部署,我院认真开展清理积案活动,通过保障物质装备、增强威慑效果、丰富惩处措施、扩展救助范围等举措,共清理积案4821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512件,标的总额3.3亿元。二是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建立立、审、执相互配合的反规避执行机制,全力实现当事人权益。在最高法院公布的九个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中,北京市仅有的两个案例均出自我院。三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与公安机关、房管部门、金融机构构建联动机制,拓展执行手段,五年共对731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限制出境57人次,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8人判处刑罚,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四是切实为我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执结多起涉中关村软件园开发建设的案件及涉居易园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案件;妥善执结涉城建四公司执行案件,先后共解决了919名下岗职工工龄补偿金问题;在对八家地区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入户向被执行人解释法律,并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向周边群众讲明执行依据,开展法制教育,确保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加强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努力满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一是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构建“三分一靠”工作模式,通过领导带头办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等举措,五年共化解中央、市级有关部门挂帐督办案件577件次。二是加强源头防控。认真分析引起涉诉信访案件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五年共接待信访群众来访82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114封,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合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二、坚持在创新中求发展,一批在全国、全市法院具有示范意义的改革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改革,优化审判工作效能。我院于2005年在全国法院系统内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审判管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最高法院在全国予以推广。五年来,我院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改革。一是全面加强指标管理。自2010年以来,我院严格落实均衡结案任务,确立责任制,系统修改目标考评办法,公开通报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努力摆脱工作被动局面。到2011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比2010年提高5.9个百分点;各季度均衡结案指标均优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标准,解决了年底突击结案、加班加点完成任务等问题。二是深化审判事务的集约化、专门化管理。结合承担的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对审判管理权能、组织构建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大流程管理力度,诉讼服务大厅五年共接待群众50余万人次,大大方便了诉讼群众;医疗鉴定平均用时缩减了近百天;上诉案件移转规范率达99%,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全面深化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的合力解决。在全国率先推出商事特邀调解制度,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相关经验已向全国推广;首推调解书履行保证条款等举措,确保调解书所确定利益的切实实现;将商事特邀调解制度延伸到中关村电子产品贸易、保险、知识产权、物业纠纷等领域,有效提升纠纷解决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与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化解矛盾。2011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4.9%,比2010年提高5.8个百分点。

  ——着力加强专业化审判,切实提高审判质效。近年来,由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呈大幅上升趋势,如在2009年,受《劳动合同法》等新法规实施的影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比前一年上升73%,高达6255件。为适应涉诉纠纷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案件量不断增大的需要,我院在2011年初专门成立了劳动争议审判庭和交通法庭。两庭自成立以来,共审结案件4025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21.1%。劳动争议庭施行“敦促用人单位即时偿付”制度,争取用人单位当庭即时履行调解方案;针对核心区企业进行调研,为企业规范用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建议。交通法庭推行定期宣判制度,全年定期宣判案件占所判决案件的80%以上。同时,我院在部分审判庭室内部设立金融法庭、小额速裁法庭、保险、破产清算等案件审判组。金融法庭一年受理各类金融案件866件,审结564件,调撤率达46.6%。在知识产权庭内设立“类案速裁”组,专门审理类型相似、适用法律相同的类型案件,成立以来,共审结案件1419 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34.8%。

  ——大力推进相关试点工作,提升自身影响力。一是深入推进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提高立案质量。2010年,市高院将我院确定为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的试点单位。自实施改革以来,已对14 725件案件进行程序审查,有效减少了当事人因不当起诉导致的诉累,市高院已于今年向全市法院进行推广。二是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刑事审判更加公正。作为全国首批确定的七家基层试点法院之一,我院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就量刑步骤、量刑起点、基准刑的确定依据等核心内容向最高法院课题组提出修改建议并被采纳。三是正式启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今年初,我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法院之一,通过制定制度规范、成立审判组、强化调研等举措,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并审理了适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全国第一案”。

  三、加强队伍、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和审判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2010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最多的审判效率和审判作风问题,我院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整改。一方面,积极推广“李红星工作法”,全面提高审判效率。李红星是我院一名普通民事法官,其独立办案五年共审结案件4537件,名列全院民事审判结案第一名,调解率达到81.2%,未出现一例差错,也未出现一起因工作不当引起的信访投诉,工作业绩非常突出。我院在学习推广“李红星工作法”活动中,通过建立“红星榜”等激励机制,开展系列学习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实现又快又好化解矛盾。2011年,全国人大内司委专程来我院调研“李红星工作法”,并建议向全国法院推广;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市高院都要求进行学习推广。另一方面,全面总结推广我院民四庭“审判作风七年零投诉”经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民四庭法官年人均结案达350件以上,该庭坚持“人文司法零距离,和谐司法零投诉”的“双零工作法”,干警多年来从未因审判作风问题被当事人投诉,实现连续七年“零投诉”。全院干警以民四庭为榜样,全面改进自身工作,今年又涌现出4个“审判作风零投诉”庭室,收到锦旗和表扬信的数量同比增长25%。经过努力,2010年群众各类投诉比上一年下降68.3%,2011年又同比下降11%。

  ——加强思想政治、组织和廉政建设,努力提升干警的大局观念和宗旨、廉政意识。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及“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街道、社区、企业、农村、学校、机关、金融机构开展法律咨询、座谈交流,了解司法需求;组织纪念国庆60周年、建党90周年等活动,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二是加强团组织建设。成功举行新一届院团委选举,一批80后优秀青年党团员充实进来。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我院建立了“自查、互查、调查、抽查”的“四查”廉政工作预防机制;注重差异化教育方法,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邀请特邀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运用庭审监控等技术手段实施全程监督。

  ——加强人才建设,努力提升干警素质和水平。一是科学规划人才队伍。专门制定《人才兴院纲要》,建立各级干部后备人才库,使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二是进一步加强与高校及科研单位的共建合作。分别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签订共建协议,形成优势互补。积极邀请专家来院授课、参与案件研讨,先后安排80余名法官赴高校讲授法律实务课程。三是努力提升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和司法理论水平。五年共组织各类专题讲座130余期,培训干警4000余人次,组织600余人次参加市高院脱产培训;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学术论文撰写和课题研究,共完成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达700余篇;注重学历教育,截至目前,行政编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7%,硕博士占到近60%。四是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开阔法官视野。接待多个国家司法访问团来访,并选派法官参加国际交流活动20余次。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的精神信念和凝聚力。一是在继承和发扬我院传统的基础上,重新提炼了海法精神新的内涵,即“无私奉献、自觉创新、团结向上、敢为人先”的精神,以精神力量凝聚队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对我院文化建设做出系统规划。加大对内部人文、专业期刊以及内网的投入力度,构建文化交流和展示平台,在法院内部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从2010年起,每年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体检,提高干警伙食标准,邀请心理学专家进行讲座和咨询,为执行部门和法警大队等从事危险工作的干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免除干警后顾之忧。

  ——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法院司法服务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五年来,按照上级单位指示和实际工作需求,成立执行局、劳动争议审判庭、交通法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等部门,组织构架更为科学合理。二是加快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便利群众就近诉讼。各人民法庭的建设已纳入区“十二五”规划,现有四个人民法庭的改扩建申请以及增设温泉法庭的申请已获得批准,增设中关村、四季青法庭的工作也在加紧推进中。三是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电子送达系统、劳动争议案件费用计算软件等多款司法实用软件,全力加强数字法庭和远程审判系统建设,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坚持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改进自身工作。一是全力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专门成立代表联络机构,将定向联系制度贯穿于法院日常工作,通过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重要审判执行活动等多种方式,便利其进行监督。二是认真做好向人大常委会的专项汇报。每年向人大常委会就专项工作进行汇报,并积极落实代表意见。三是积极办理代表建议。五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8件。2010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督办和协调下,我院执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仅用20天时间,圆满执结了北京世贤研修学院及北京世贤学院附属中学返还校舍及设施设备一案,切实维护了二里庄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市、区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今年我院还特别受邀参加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小学举行的二里庄教育配套设施回归义务教育一周年纪念活动。

  ——着力落实司法公开,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一是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五年共审结检察院抗诉案件23件,其中改判9件,撤诉1件,维持原判13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39次。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五年共接待群众旁听庭审数十万人次;自2009年以来,共在互联网上公布商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2462份;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一。三是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五年来,共接待记者采访、旁听庭审25 000余人次;刊播各类稿件30 000余篇,在中央和省市级媒体发表头版报道、整版报道近千篇。

  ——加强人民陪审力度,努力提升司法民主。一方面,组织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在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另一方面,统筹安排人民陪审员全面参与审判和执行工作,尤其是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五年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7 918件,参与执行案件18 108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先后被评为“首都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先进法院”。宋鱼水法官被评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百位感动中国人物”之一、新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劳动模范,尚秀云法官获中国公益事业贡献奖,二人同时荣获最高法院“英模天平奖章”。李红星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全院共获得集体荣誉85个,198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正是因为大家的支持,我院“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才得以有效缓解;干警职业保障机制才得以进一步改善;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下,目前我院审判、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也正在加紧解决之中。今年,我院近五年来第一次在未组织集中加班的情况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干警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保障,干警家庭和谐也得到了有效改善。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及其家属,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审判事业的领导、有关部门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真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切实感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还需进一步探索。新的时期,法院既要为大局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又要立足于审判职能推动社会建设。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法院如何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何更好地通过司法工作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均需认真研究和切实加以落实。

  二是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面对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不断提高,法院必须加强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部分干警的司法观念、司法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必须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是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当前社会对法院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案件审判和干警行为都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对象。只有持续扩大和提高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范围和程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参与司法工作,法院才能在更加良性的环境中实现长远发展。

  上述问题我们目前正在逐步研究和解决之中。

  

  2012年及下一个五年的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我区加快推进核心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我院将坚持科学发展、与时俱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全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核心区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到2012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努力服务核心区建设、保障区域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依法妥善审理涉区域中心工作的企业经营、金融借贷、投资交易等民商事案件,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中心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各种暴力犯罪及侵犯知识产权等影响我区产业发展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明年“两会”及“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的氛围。加快推进中关村法庭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我区知识经济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妥善处理行政案件,推动建立更加和谐的行政关系。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医疗、交通、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保护好群众权益。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加强机制建设,确保诉讼群众利益得到实现。做好矛盾排查和涉诉信访工作,满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努力实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三、坚持发展创新,在加强司法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深入推进繁简分流、立案诉讼服务、量刑规范化、商事特邀调解等改革举措,巩固并提高改革成效。加强专业化庭室和审判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创新管理内容和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推进与各行政部门、政法单位、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合作机制,积极构建具有海淀特色的调解格局和工作模式,在合力化解纠纷的同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四、坚持队伍建设,在创新法院文化、提升队伍素质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将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李红星工作法”和民四庭“审判作风七年零投诉”经验,努力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岗位交流、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尤其是把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研究,推进具有海淀法院特色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职业文化建设,用先进的文化凝聚士气、引领发展。加大廉政工作力度,确保廉政不出问题。

  五、坚持司法公开,在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高司法民主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丰富接受监督的方式,扩大接受监督的范围。高度重视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及时改进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努力优化陪审效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开水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图表

  

  1、2007-2011年案件审理具体情况(单位:件)

  2、2007-2011年新收案件中各类型案件所占比例

  

  附件二:名词解释

  1、五个一流:在2010年2月召开的全院工作大会上,我院认真分析了当时的工作形势和任务,提出以“五个一流”作为当前及以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导思想,统领各项工作,即“一流的司法理念、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创新能力、一流的工作效能、一流的司法形象”。

  2、海法精神新内涵:2010年,我院在坚持“为人民不计功利,想事业甘于奉献”的海法精神基础上,提出海法精神新的内涵,包括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创新的精神、团结向上的精神、敢为人先的精神。无私奉献是海淀法院发展的重要基础;自觉创新是海淀法院发展的根本途径;团结向上是海淀法院发展的队伍保证;敢为人先是海淀法院发展的基本追求。

  3、三个充分:即充分认罪,使司法公正得以维护;充分赔偿,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以弥补;充分谅解,使社会矛盾得以化解。

  4、三分一靠:即通过“分层次化解、分类别化解、分阶段化解”和“依靠党委、协调各方”,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

  5、均衡结案指标:该指标为最高法院新颁布的《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中确定的反映法院审判工作良性运转状况的新考核指标,目的在于避免年底不收案和突击办案等现象,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我院今年均衡结案指标完成情况在北京市处于前列,前三季度均实现均衡结案目标。

  6、李红星工作法:即李红星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创造的一种科学、先进的工作方法。李红星是我院一名普通民事法官,其五年审结案件4537件,名列全院民事审判结案第一名,调解率达到81.2%,未出现一例差错,也未出现一起因工作不当引起的信访投诉,工作业绩非常突出。“李红星工作法”具有“三高三少”的主要特点,即工作效率高加班少,调解率高上诉少,结案数高投诉少。其基本内涵可以归结为“三解七化”,即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围绕“解疑虑、解纠纷、解心结”的“三解”目标,推行“调解过程前置化、法律规则常识化、利害关系明晰化、案件审理溯源化、诉讼能力均衡化、冲突分歧缩小化、事务管理精细化”的“七化”举措,努力实现案件纠纷的即时、全面、就地化解。

  

  附件三:有关数据计算公式

  1、执结率=当年执行结案总数÷(当年新收执行案件+旧存执行案件总数)。

  2、调撤率=一审已审结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的案件数量(调解+撤诉)÷一审已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